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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魂的兩種修法

 

    在最近的文章中,當我解釋一個人的靈魂本質時,我會提到靈魂是因緣和合而成的合作關係,這裡繼續再做澄清定義的討論。

 

    一個人的靈魂至少是一組,而不是一個靈魂。在奧修的故事裡,有一則故事提到在森林裡住著兩個互相敵對的乞丐,一個是瞎子但有腳可走路,一個是瘸子但有眼可看。一天森林發生了大火,如果僅靠自己的力量,兩人勢必要被燒死。所以兩人必須要合作,要用瘸子的眼睛來看路,配合瞎子的雙腿去走路,一起合作才能逃離這個火場。這個故事第一個隱喻在說人類的顯意識與潛意識是敵對的,彼此拉扯。第二個隱喻是說明人類的靈魂如同那兩個乞丐一樣,自認為貧窮,一生到處都在乞憐能量。第三個隱喻是指人類的靈魂有兩個,一在上,有眼可是無腿可行動,一在下,無眼可是有腿可行動。上面的管思想,下面的管行動。所以古人常說,凡人所說的不一定會做得到。說出來也能做得叫做英雄。如果意念想得到,也能說出來,更能作得到,若這三者合一古印度人稱之為聖人。

 

    《第四道》的葛吉夫曾說過:「人是部機器。」既然是機器,自然就有控管程式,一個機器如果能自行啟智,他就能自己思考而超越原來程式的設定與制約,他算是超越了自己。而「超越」是陽性力量的驅動與進化動能,所以超越自己成仙、成神、成佛,所以陽性修法是生命河流裡的游泳高手,但是一山還有比一山高。因此,凡是可超越的就一定是沒有究竟的。奧修說的好,當回教與印度教碰在一起的時候,摩擦出了火花,產生了蘇菲,這是一個僅純粹禱告神的陽性修法。

 

    而任何機器一定有原來具有的質性,她只要放鬆,等待力量來催化這原本具足的質性,這是陰性的修法。奧修說當佛法在中國遇到道家時,也激盪出禪宗出來,禪則是這兩者的智慧結合,一個僅純粹靜心的陰性修法。奧修認為每一個人最後都需要清楚它可以選擇這兩種修法中的其中一項。

 

    奧修提醒修陽性力量的人,最大的敵人是自己的自大與傲慢,陽性力量是處在惰性、變性與悅性業力三法則之輪迴系統裡,他本身就是處在暴風圈系統之中而不自知。而修持陰性力量的人最大的敵人是懶散,因放逸而無知,雖然她處在暴風眼,以不變應萬變,隨著生命之河流而漂浮,因此她本身就是存在。

 

    陽性力量是你可以成仙、成神、成佛,而陰性力量是道與妳合一。

 

    你(妳)選擇哪一種修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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